一般商标注册餐饮商标在43类,如果涉及到具体的产品,还需要注册29、30等相关的类别。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尽量多的涵盖商标的类别,有助于以后商标的运营。
餐饮注册商标第几类
餐饮服务商标在第43类;提供事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包括由个人或机构为消费者提供食物和饮料的服务以及为使在宾馆、寄宿处或其他提供临时住宿的机构得到床位和寄宿所提供的服务,如旅馆,咖啡馆,自助餐厅,饭店等。
如果涉及到具体产品,还应该注册29、30及其他相关类别。
餐饮产品商标类:第29类,肉类及蔬菜制品。主要包括肉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如烤鸭、泡菜、丸子等;
面类及谷类制品:第30类,本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来自植物内的食品,以及调味佐料,如饺子,包子,馅饼,米粉,汉堡包等;
商标注册申请的流程:
自然人或企业单位需要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商标申请,取得商标注册证后,才能享有商标专有权。对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由商标局进行审查和核准,具体程序如下:
1. 商标注册申请
中国人或者中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代表机构办理;
2. 商标局审查
多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在审查的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驳回申请;
3. 初审公告后异议期3个月
商标局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4. 取得商标专用权
公告期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公告期有异议的,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发给商标注册证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不予注册,商标申请被驳回。
商标注册首先需要检索商标名字是否可以注册,不能注册需换名字,如果可以,则要看是以公司名义还是个人名义注册,对应的提交资料,就可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