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专利无效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1、能够证明该专利客体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范围的相关证据;
2、能够证明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相关证据;
3、其他专利无效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