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查看更多 "" 的搜索结果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将他人享有在先权利的商标注册,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即使通过了注册,也可以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你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网站部分内容不能正常使用!
为了能正常使用网站功能,请使用一下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