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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机著作权登记公告里查不到信息可以通过拨打版权保护中心电话查询。通常情况下证书不会是伪造的,伪造证书价值不大,版权为自愿登记原则,版权证书只作为版权权力拥有的初始证明。而不作为权力拥有的绝对证明,所以伪造的价值不大。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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