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37
浏览

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是否构成了侵权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3-08-03 18:11

法律分析:构成。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3-08-03 18:11
更新时间
2023-08-03 18:11

推荐内容

电话营销适应金融企业吗?
中华企业怎么样?
企业裁员对企业本身会造成什么影响?
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什么是金融企业?
风险企业怎样约谈?
企业购买增值税发票是什么行为?
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降指的是什么?
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定义是什么?
我国对小微企业实行什么样的政策?
火鲤鱼 © 2026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