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查看更多 "" 的搜索结果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法律分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你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网站部分内容不能正常使用!
为了能正常使用网站功能,请使用一下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