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专利侵权,是指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有效专利权遭到某种违法行为的侵害。专利侵权可以分为对专有实施权和对标记权的侵权。专有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独占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品,或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进行上述行为,否则就是侵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