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经营范围。先到工商局领取变更表格,包括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协议、委托授权书。营业执照变更登记表:填写营业范围变更一栏,其他如果不变更就不填,并在最后面法人签字、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应该也在这个表的背后,没有的话就取新表,填写相关内容、贴上经办人身份证和盖上公章。所有表都填好后,带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局排位做变更。变更完有回执。最后带回执,取新的营业执照就可以了。取回新工商执照后,带上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地税正副本、公章到国地税做变更备案就好了。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其中,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或者其批准文件、证件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后置许可经营项目,其批准文件、证件记载的经营项目用语与原登记表述不一致或者发生变更的,可以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