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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吸收合并是先合并,再注销。法律明确规定是公司吸收合并是先合并后再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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