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查看更多 "" 的搜索结果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法律分析:一、股东身份权 二、参与重大决策权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四、资产收益权 五、知情权 六、关联交易审查权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八、决议撤销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只有持有公司股份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才享有临时股东会召集请求权。行使少数股东权的,既可以是股东一份亦可以是数人共同去做。法律设置少数股东权的目的在于防止股份多数决的滥用,保护中小股东。
你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网站部分内容不能正常使用!
为了能正常使用网站功能,请使用一下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