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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答
法律分析:只能通过转让等方式将投资钱取回来,签订合伙协议缴纳出资后,该出资就认作合伙企业的财产,除非合伙企业清算否则不能取回来,可以通过转让股份等方式取回股东的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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