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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哪里错啦?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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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4:36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回复如下,仅供参考: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存在刑期起算问题;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附加刑刑期从有期徒刑和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算; 2、如果执行期间被假释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从假释之日起算;附加于管制刑的,与管制刑同时执行。  但是对于判处缓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附加刑的刑期如何计算没有明确规定。 3、因此,答案应该是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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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6 14:36
更新时间
2022-06-1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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