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08年底申请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了地税,国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买了社保。经济状况不好,于08年9月份吊销了地税,国税登记证,后来由于参加了工作了,也没有去没有注销工商营业执照,社保上购买有二员工的保险,但因没有经营,也就没有交了。请问2010年未年检是否工商营业执照就吊销了,工商局会不会上门查问,吊销之后对本人有没有什么影响?社保局打电话说欠了2000多块社保费,要其本人拿注销的执照到社保局注销保险登记证,那所欠的费用是否要补交。不补交有没有啥问题。如果真去注销营业执照,是否要罚款,因为有几个月吊销了税务,却没有吊销营业执照。麻烦大家了,帮忙回复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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