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48
浏览

(合同法)订立合同时“乘人之危”的标准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5:29
    您好! 1。 根据《最高院民通意见》第70条的规定,乘人之危是一方当事人乘对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2。 认定乘人之危应从根据上述规定,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 一方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之境;(我认为在您所述案件中,A可以认定为处于急迫需要) (2) 对方明知其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之境,而迫使其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    (此案中,需有证据表明B明知A处于急需手术费的情形) (3) 一方实际作出了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即A的确同意了B的要求,由此可见,A的同意正是认定乘人之危所必需的条件,你不用因此而担心标准很模糊) (4) 一方因为接受对方乘人之危的行为而蒙受了重大不利。    (此案中,A将房卖于B的价格如果是正常市价的话,可能得不到支持,必须是A因其卖房行为,而遭受了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才行) 因此,从以上几个方面去把握“乘人之危”行为,如果符合并有证据,那么可以起诉,并请求撤销。   。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5:29
同意并不能代表合同的完全有效。 当事人的“同意”是在其面临紧急困境的前提下迫不得已的决定,而这种决定放在平时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属于可撤消合同。也体现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2-06-16 15:29
更新时间
2022-06-16 15:29

推荐内容

请教一下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论基础在于什么
关于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
格式条款为何在免责条款时无效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都有哪些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怎么写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区别有哪些
电子版的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产品责任法的概念与特征是啥
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什么责任
对《合同法》<合同分则>的典型合同进行合同的分类是什么?
火鲤鱼 © 2025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