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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1、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餐馆,他们拟定的合伙协议如下:(1)甲为企业的负责人, 全权负责企业的事务。(2)乙丙不得过问企业的事务,只管分享利润,不承担企业亏损; (3)甲出资30万元,乙出资15万元,丙出资5万元;(4)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经营过程中,丙代表企业与某食品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甲和乙以丙越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由此产生了矛盾。(工)本案中,甲和乙能否主张丙与食品公司的合同无效,为什么? 〔2 〕该企业的合伙协议有无违法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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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鲤鱼用户
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5:33
1有效。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2有。乙丙不承担企业亏损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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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6 15:33
更新时间
2022-06-16 15:33
火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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