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装备与管理;在中小学推广普及实验教学工作,组织全省中学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工作,指导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条件装备达标验收工作。二、负责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音、体、美、卫、劳技等设备、设施装备规划、计划和有关标准、办法、评估体系的制定以及实施过程的组织、管理、指导工作。 三、负责制定全省信息技术教育装备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技术教育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全省高中信息技术学科毕业统考工作。四、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专项经费的计划安排、实施、管理、财务监督及自筹设备经费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厅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组织全省实验技术人员、计算机人员、图书管理人员、教育装备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全省教学仪器设备科研规划、项目论证、新产品开发和管理。八、负责对省内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行使质量监督检验职能。九、对四川省教学仪器设备行业进行指导和管理。十、负责全省高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
阅读全文
收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