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3日讯(通讯员 谢佳唯)克日,君山法院依法公然审理一路不法捕捞水产物案,该案依法适用简易法式,由君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春龙独任审理,君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方靖出庭支持公诉。此次庭审是君山法院初次采用VR技术全程直播庭审,线上吸引了超30万人经过手机360度全景沉醉式“云旁观”,线下约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检察院、长江航运公安局岳阳分局、渔政站、被告人家属等20余人加入旁听。

该案中,公诉方控告,2022年11月9日17时许,被告人毛某兵约请被告人谢某华、方某良到东洞庭湖扁山水域用三重刺网打鱼,2022年11月10日1时许,被告人毛某兵在实施不法捕捞时被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法律局工作职员就地抓获,现场查获三重刺网1副、蛇皮袋4个,渔获物总计100.4千克。被告人方某良、谢某华闻讯逃窜后于当天自动投案自首。经岳阳市水产种质资本庇护中心核准,不法捕捞的水域位于“东洞庭湖鲤鲫黄颡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本庇护区”的焦点区,经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法律局认定,该案中所涉渔具三重刺网为禁用渔具。

君山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毛某兵、谢某华、方某良系配合犯罪,在配合犯罪中均起首要感化,都是正犯。被告人谢某华、方某良自动投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惩罚;被告人毛某兵被动归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率直,依法可以从轻惩罚;三名被告人愿意接管惩罚,自愿承当生态侵害修复义务,且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宽处置。本案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犯不法捕捞水产物罪,其中判处被告人毛某兵拘役二个月;判处被告人谢某华、方某良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及不法捕捞的渔获物100.4千克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此次庭审,君山法院开启科技赋能庭审新形式,充实应用无纸化系统停止电子证据展现及电子签名确认等,庭审质效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