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商业发展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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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商业发展的措施

  1.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连锁经营是当前流通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各级政府尤其是商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规划。上海市 1994年2月在商业工作会议上制定了有关政策,对连锁店的发展作出了规划和安排,并列入了上海商业发展的计划之内。北京市在发展连锁经营上坚持四个结合,即:一是与商业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并纳入城建总体规划;二是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相结合;三是与保证居民“菜篮子”、“米袋子” 供应相结合;四是以企业自我发展为主与国家适当扶持相结合。这些都是值得提倡的做法。

  2.做好宣传,统一思想连锁经营是一件新事物,人们对它的认识程度不同,甚至还存有某些误解。因此,首先需要在舆论上和理论方面做好宣传工作,要介绍发达国家和地区连锁经营的情况、经验,分析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经济条件及其优势和弱点,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不同行业的具体特点、历史文化传统、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等,从实际出发,既要积极发展,又不能不顾客观条件生搬硬套外国的经验,匆忙上马。

  3.明确方针,抓住重点。发展连锁经营必须明确方针,就是企业自我发展为主与国家适当扶持为辅的方针。因为连锁经营是一种企业行为,应更多地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自主地实行连锁,而不应也不能完全依赖国家。国家适当扶持,主要是指从宏观上指导,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为企业剖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并在连锁经营发展初期给予引导和必要的支持,使其健康发展发展连锁经营的重点,从地区看首先应放在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从类型讲应重点发展以经营食品和日用消费品为主的便民连锁超市这两种形式其它两种形式应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条件逐步发展,至于组建大规模韵直营连锁企业,原则上应当先发展区域性的,待取得一定经验,条件具备后,再逐步发展为跨地区的乃至全国性连锁集团。

  4.打破界限,开展竞争。发展连锁经营主要是采取经济的办法,兼顾各方面利益,实行自愿连锁,不能用行政办法“拉郎配”。要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狭隘的部门利益的阻力,打破部门、行业和地区分割和行政隶属关系及所有制方面的限制。

  5.加强立法,建立规范。连锁商业是建立在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基础上的一种经营方式与组织形式,它采用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物质技术手段,必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因此国家和各级政府加强连锁商业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服务规范的建立,是非常重要而不可缺少的关键性工作。发达国家都制定了有关连锁商业的法规和政策。如美国有l4个州制定了连锁加盟法,日本在60年代提出了零售商业连锁化政策。为适应连锁商业的发展,我国必须加速立法工作,建立有关服务规范,以促进连锁商业按标准化和规范化组建、运作,健康发展。除国家统一立法外,地方政府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根据其具体情况,也应制定相应的法规。

  6.培养人才,开发软件发展连锁商业需要有一批既掌握先进管理理论、熟悉营销业务、具有开拓精神,又会运用现代技术设备和手段、有较高素质和合理结构的管理人员,现在我们很缺乏这方面人才,必须采取各种办法,抓紧培养人才,如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研习班等,对企业现有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各类院校相关专业学生,增加这方面课程的教学任务,以满足连锁企业发展的人才需求。连锁企业的发展与现代化的通讯技术和其它管理、办公技术设备和手段的应用是分不开的。如计算机、通讯网络技术、POS系统、条形码应用、电子转帐作业系统、自动订货系统(EOS含订单制)、电子广告等等,都是必须掌握的技术手段。我们要抓紧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 以提高财务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的科学技术含量,提高运作效率,充分发挥其优势。

  7.逐步完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已有的连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各种不同的问题,诸如经营管理不规范、人员素质差、规模效应未充分发挥出来,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应分别具体情况和实际条件,采取相应的措旌,积极加以改进和规范,逐步完善,使我国连锁企业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健康有序发展的道路。

发布于 2022-12-2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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