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行政公文写作要求
1.深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情况,务使拟写的公文真实、准确的反映事物的本质和主流,防止偏差。
2.严格执行公文写作程式
(1)正确拟写标题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公文名称三部分组成。发文机关一般是指作者,但有时又不是作者,如X县百货公司拟写的公文需用商业局的名义发出,发文机关即是县商业局,要注意用印的名义同发文机关保持一致;事由即发布公文的原由,是对公文内容的高度概括;公文名称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公文名称正确选用。如欲向全县群众宣布重大事项可用“通知”、“指示”等,如是对外张贴的公文可用“通告”、“公告”、“布告”等。
(2)确定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指对公文内容要进行办理或作出答复的受文者。主送机关一般用机关称谓表示,如主送XX商委。需要注意的是主送机关一般只定一个,多了反而会因相互推诿给公文的处理带来不利。有些公文的受文者是广大群众,可不确定主送机关,只在公文最后标明传达或阅读范围,如传达到全体职工。
(3)正文拟写 正文拟定要认真调查研究,保证公文内容真实,分析、综合恰当,观点正确。其次要坚持一文一事的基本要求,一份公文只写一个问题,绝对不能将不相关的几个问题用一份公文表达。第三动笔写作之前一定要摸清领导发文意图及有关拟写的具体要求,然后再起草成文,经反复修改润色之后,由领导审核定稿。
(4)签署发文 公文草稿经领导审核定稿后,要填写“发文稿纸”,由领导签字后按发文程序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