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追偿的特征
环境行政追偿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环境行政赔偿追偿权的行使是以行政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并已得到赔偿为前提条件;
(2)环境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只能是在赔偿义务机关对行政侵权受害人的损害给予赔偿之后;
(3)环境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对行政侵权受害人的损害赔偿之后,只能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行使追偿权。
环境行政追偿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环境行政赔偿追偿权的行使是以行政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并已得到赔偿为前提条件;
(2)环境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只能是在赔偿义务机关对行政侵权受害人的损害给予赔偿之后;
(3)环境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对行政侵权受害人的损害赔偿之后,只能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行使追偿权。
发布于 2023-01-02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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