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联盟的谈判原则
1、带着战略思想参加谈判。要求公司在谈判前应确定参与联盟要达到的战略目标;在谈判期间,谈判人员要不断地根据战略目标审核联盟的可行性。
2、 知道自己和对手的讨价还价能力。谈判者只有充分了解双方在谈判桌上的讨价还价能力及各方的利益所在,才能够在谈判中进退自如。
3、 披露信息时不可忘乎所以。当和潜在伙伴谈判时,不要立即把公司的底牌都亮出来,在不能确定谈判是否会成功时,不要冒风险去披露太多的信息。谈判时必须永远警觉“伙伴”同你的关系可能只是到结束谈判时为止。
4、 共同撰写新闻发布资料。在谈判中期,应双方共同拟定有关联盟要达到的目标以及达到目标的方式的公报,以反映合作双方在合作目标上是否达成了共识。
5、 不要作出不能兑现的承诺。任何联盟谈判都会涉及到对等的相互让步,承诺要视对方情况而定,不要要求太多,也不要作出超出实际能力的承诺。
6、 做好撤退的准备。如果谈判时矛盾已经形成,公司应该停止这场谈判。宁可达不成协议,也不要在协议中含有本方不能接受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