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公约的基本作用
国际劳工公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①实现社会公正和维护世界和平;②对会员国劳动立法起着协调、指导和规范的作用;③促进会员国遵守或实施统一的国际劳工公约;④会员国通过对国际劳工公约的批准和实施,为本国在国际劳工组织开展活动、开展国际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参与国际竞争开拓了广阔的天地。
在肯定国际劳工立法积极作用的同时,还必须看到它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国际劳工标准的制订主要是以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和需要为基础,这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经济实际;②由于公约标准偏高,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偏低,因而批准公约后它们在实施上必然出现困难,这就难免使其成为审查、监督的重点对象;③一些国际劳工公约带有明显的政治化倾向,尤其是国际劳工组织领导人在西方国家和工人组织的支持操纵下,紧密配合西方的“人权外交”,一味突出国际劳工标准中的基本人权标准,要求成员国不论发展水平如何和批准与否,一律予以全面批准和实施,向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