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领导观的树立

树立科学的领导观,必须坚持两个统一,一是要坚持职权、责任和服务的统一。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干部,都担负着一定的领导职务,掌握着与其职务相联系的一定的权力,承担着与其职务相一致的责任,履行着与其职权、责任相适应的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进步服务的义务。因此,领导干部只有自觉做到职权、责任和服务三者的有机统一,才能实现有效的领导,取得预期的领导效果。换句话说,职权、责任与服务的统一,是社会主义领导干部科学地有效地实施领导的可靠保证。二是要坚持权力与真理的统一,这是马克思主义科学领导观的一个重要原则。有效并不等于完全正确,只有正确才能真正有效。为此必须坚持真理,按照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这样才可能实现科学的真正有效的领导。权力与真理的统一,是社会主义制度下领导本质的要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领导的本质就是服务,为了实现最佳服务和优化效果,就必须坚持权力与真理的统一,既要掌握一定的权力,又要“靠马克思列宁主义真理吃饭”。有权力而无真理,那样的领导只能“靠吓人吃饭”;手中有真理,而无相应的领导权力,这个服务同样搞不好。领导者手中有了真理,又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就具有了为人民服好务,为社会进步服好务的条件。
所以,领导干部必须从社会主义事业出发自觉实现权力与真理的统一,自觉地把权力与真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领导“公仆”与“服务”的本质。权力只是实现真理的手段与途径,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坚持真理第一,权力第二,权力服从并服务于真理。权力与真理的统一前提,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句话,就是要在为人民服务的实际工作中,自觉实现权力与真理的统一。
实现职权、责任与服务的统一和权力与真理的统一,归根结底就是要实现领导干部立身、处事与为人的统一。只有真正实现了立身、处事和为人的统一,树立了科学的立身观、科学的处事观和科学的为人观,才能从根本上树立科学的领导观。因为领导干部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活生生的具体的存在;不是作为整体而存在,而是作为个体而存在。每一个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的领导观,就必须树立科学的立身观、科学的处事观和科学的为人观,实现立身、处事和为人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