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成本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旅客旅行时间价值机会成本法分析
人的活动主要分为生产活动和休闲活动,因此相应的时间分为生产时间和休闲时间,这里就涉及到工作时间和休闲时间价值的测算问题。工作时间的价值与工资率有关,时间节约所体现的价值低于工资率水平,因为节约的时间加上辛勤工作才能得到相应收入。因此节约时间用于工作的价值应为用于工作时的收益减去丧失休闲的效益,用公式(1)表示:
BW = Bwage − B1 (1)
公式(1)中:为小时工资率,Bwage = Ywage/(50×40),Ywage为年平均工资, 为节约时间用于休闲的价值(闲暇时间价值)。
上式中闲暇时间价值的确定比较复杂,不同层次(经济、文化等)的人们在对闲暇的需求和理解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西方学者对休闲需求和闲暇时间价值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美国学者Bocksteal、Strand和Hannenann提出了基于个人工作状态及动机的休闲需求函数(简称BSH模型) 。
BSH模型讨论的是一个短期休闲决策问题,认为在不考虑工作本身的效用时,短期休闲决策的时间影子价格就等于边际工资率。Douglas模型描述了相关的二阶段决策过程,并由此决定了由工作时间边际价值调整的边际工资率表示的休闲时间价值。但是西方研究闲暇时间价值的社会经济环境并不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因此有必要借鉴和分析国外相关理论成果,研究与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相适应的闲暇时间价值,为相关项目的经济评价和决策提供依据。
旅客时间价值按节约时间用于工作与用于休闲两个目的来理解的话,理论上单位时间的价值可以用公式(2)来表示:。
W = PWBW + (1 − PW)B1(2)公式中:PW为旅客将节约时间用于工作的概率;BW为旅客将节约时间用于工作的收益;B_1为旅客将节约时间用于休闲的收益(闲暇时间价值)。将公式(1)代入公式(2),得公式(3) :
W = PWBwage + B1(3).节约时间的概率P_W的确定存在一定的困难,一般取0.5左右。
机会成本法具有计算简单,易于操作的优点,但是确定节约时间用于工作的概率存在一定的困难,不同层次(经济、文化等)的人们在对闲暇的需求和理解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也为闲暇时间价值的确定带来很大困难;另外它站在当事人之外,没有将旅行时间延长给乘客带来的非经济损失(如精神痛苦等)包括在内,违背了经济学的消费者主权(consumer's sovereignty)原则,得出的结果偏低。而支付意愿法综合考虑了旅行时间的节省给旅客带来的各种收益,例如机会成本的降低,其他旅行费用的减少,舒适程度的提高等等,是一个相对综合的方法,但是涉及到建立模型、回归分析和参数估计等,对于影响因素的选取、旅客偏好的调查方法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影响因素的选取以及各种处理方法的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到研究结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