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46
浏览

请问:我公司设立有研究开发中心?

查看全部 1 个回答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7 04:16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 4条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 生物统计及数据分析不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及《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列明的项目,其研究开发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规定。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6条规定,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受境外委托从事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受托方收取劳务费,其研究开发支出不得加计扣除。    。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2-06-17 04:16
更新时间
2022-06-17 04:16

推荐内容

转让北京成立满3年科技公司随时包变更
一下关于公司不给工资条合法吗
想了解一下关于没交社保公司怎么补偿?
一下自离不发工资犯法不
一下关于绩效考核扣工资合法吗
一下关于公司拒绝提供工资清单是否合法
一下清算组的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
一下打假公司合法吗?
YUM是什么公司的缩写啊?
中交一航局一公司好吗?
火鲤鱼 © 2024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