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的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如果自主创业,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每人将获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凭“证”享受各项优惠 今年,武汉市将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对所有有就业愿望的新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统一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纳入各项扶持政策范围。劳动保护部门建议,失业人员应尽快到所在城区的劳动保护部门进行小本失业登记,以获得就业创业帮扶。 初始创业减免税费 七类初始创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转军人、残疾人、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劳动者),今年可享受税费减免的扶持政策;对2008年底以前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创业人员,给予各项税费减免,直至3年优惠期满。 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以及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拟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均延长至2009年底。 鼓励个人创业,武汉市已将个人贴息创业贷款额度可由原来5万元,提高到7万元;合伙经营的贷款额度可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延长 之前延长到2009年享受社保补贴期满,但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社保补贴的期限可再延长至2009年底
阅读全文
收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