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对于商标注册人来说重点是啥,一点是商标使用期限满了,另外一点就是商标侵权,两者都非常不利于企业的产品和品牌的推广。
对于商标期满,商标申请人自然需要准备一定的续展资料进行商标续展办理,对于第四十三类商标期满的问题,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各位讲讲商标续展应该如何处理吧!商标续展的办理途径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1)自行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地点在北京)或商标局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以及部分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办理期间,需要商标申请人亲力亲为,自己跑流程、找资料,一定程度上消耗时间精力和成本。
(2)委托办理对于不熟悉商标续展流程的商标所有人来说,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是否在商标局备案在商标局官网可以查询,找到备案过的代理机构更加靠谱,放心。
(3)网上办理随着商标办理流程便捷化,申请人可以自己在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提交商标续展申请。
足不出户即可办理。
不过商标局官网系统可能时好时坏,需要多次尝试。
当然,申请人也可以网上联系靠谱的代理机构,进行咨询和网上委托办理,也是十分便捷的。
关于商标续展办理的资料准备有以下几点:(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3)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当附送中文译本。
中文译本应经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或者翻译机构签章确认。
(4)代理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商标续展是按照类别收费的,一个类别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人民币,如果过了续展期,是在宽展期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则还需要缴纳250元的延迟费。
一般而言,商标续展约2-3个月左右时间核准完成。
自期满之日起,已续展的申请人可以再享有10年的商标专用权。
总的来说,商标续展风险小,办理相对比较容易,如果商标确定继续使用,就及早办理商标续展,切勿错过商标续展,导致商标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