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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收购案的补救措施为: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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