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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要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正当理由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3-12-17 15:44

法律分析:公司最近3年未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严重受损,且无其他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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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17 15:44
更新时间
2023-12-17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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