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三个公司:A、B和C,其中A公司是建筑工程公司,B公司为了设立C公司要盖一幢楼,A公司将这个工程承包下来了,合同签好了,工程做完也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了,C公司也顺利的成立起来了(B、C公司应为母子公司关系),现在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工程交付使用时,B公司仍欠A公司将近500万元的工程款,还了两年,还欠A公司100万元,A公司打算起诉B公司,要求返还欠款及利息,但是A公司要求要将C公司也一起起诉,因为只有C公司才有合适的财产能够折价赔偿,想请问各位律师:1。A公司起诉B公司肯定是没问题的,但是在合同签订时,C公司还没有成立,起诉要求B公司和C公司返还欠款,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2。如果要这样起诉,A公司做原告,B公司做被告,C公司应当是列为被告还是第三人?要求B公司和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是否具有法律依据?3。如果一定要这样起诉,应当把C公司列为什么?要求C公司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谢谢各位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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