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的公司发工资给员工,都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中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香港与内地不同,香港的个税是由纳税人直接申报缴纳。
如果香港公司员工的年薪超过13200港币,香港税务局会给个人发放薪俸税税表,由个人填报,填报之后,税务局进而会发出薪俸税税单,在收到税单时,就需要按照税单上的金额及时缴税。如果个人不是香港身份,为香港公司工作的地点又不在香港的,可以在缴税的同时提出税务反对,反对成功后,税务局将退回已交税款。
所以香港公司无须代扣代缴薪俸税(香港的薪俸税类似国内的个人所得税,但相比国内的个人所得税范围更窄,仅仅针对个人从香港公司取得的薪酬征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香港公司不需要代扣代缴薪俸税,但是每年4月份香港公司必须向香港税务局申报56B表格(即雇员申报表),申报雇员的基本情况,包括身份信息,国籍,担任职务,联络地址以及年薪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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