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账营销的内涵
1.分账营销的实质是合作营销
合作理念是传媒和企业开展分账营销的核心理念和价值所在。首先,这种合作理念体现在媒介与企业各取所长,互补其短,综合利用各自的专有营销资源,产生协作营销竞争力。其次,无论是传媒还是企业,这种合作营销理念还应体现在整个组织内部系统。“营销首先是一种态度”,这种态度不仅为某个组织或营销部门所专有,而且应贯穿于整个组织的每个部门和人员。各个部finn人员都应该了解组织的营销决策意图,积极为组织的合作营销执行提供支持和准备。
2.企业和传媒是分账营销的两大基本主体
传统的合作营销更多的是强调企业之间的合作与联盟,传媒只不过是他们传播产品信息的一个渠道。然而,泛媒介时代,媒介种类和数量激增,受众注意力和广告资源不断稀释,传媒开始由昔日的卖方市场转变为相互激烈竞争的买方市场,开始介入企业的产品市场营销。另一方面,面对日益深度裂变、分化、个性化的消费者市场,企业为最大化地覆盖目标消费群,并能精准地到达目标消费者心智,也开始尝试不只是把传媒当作传播渠道,而是当作营销伙伴,共同策划主题、组织活动、传播品牌。因此,参与分账营销的传媒,是以主体的身份和地位与企业进行合作营销,而不只是以往企业营销的传播途径和手段。
3.协同营销、比例分账是基本形式和手段
分账营销中,传媒的主体地位决定了传媒不能仅仅局限在产品营销下游的渠道和终端,而要积极参与到产品的市场研究、产品的概念开发与设计等。同理,企业也不能简单地把产品的市场投放一概交予传媒了事,而应积极与传媒共同做好市场推广、渠道建设和终端服务,特别是客服及时有效跟进,配备完善的直复营销体系。总之,在产品的整个营销链中,传媒和企业都应按照事先协议明确的各自责任和义务,协同营销传播,共同致力于产品的市场份额和销售提升。最后,根据各自营销实际贡献,按照协议拟定比例分账,实现各方主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4.实现理性价值的回归是分账营销主体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长期以来,在广告投放上,传媒与企业之间存在一种恶性发展的怪圈。由于广告效果的模糊性和不可预测性,致使大多数企业在媒介投放广告时非常谨慎,而企业广告投放的谨慎又使得媒介空闲出大量广告资源。为确保当前利益不下降,媒介提高广告投放的单位价格,而广告费用的提升又进一步使企业在投放广告时变得更为谨慎。如此恶性循环,结果是企业在媒介投放广告的意愿越来越小,媒介广告的投放价格越来越高,大量的媒介广告资源、品牌资源和社会资源白白浪费。为打破这种怪圈,最根本的就是让广告效果变得清晰而可量。分账营销使媒介广告订单得到精确识别,虚高的广告价格得以真实回归,企业重拾广告的投放热情,媒介闲置资源也得到充分利用,实现各方营销主体价值利益的整体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