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化管理的机构分类
城市文化管理的机构分为以下两类;
一类是城市文化主管机构,即市文化局,它是市人民政府主管文化工作的职能部门。市文化局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工作。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本市文化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本市的艺术表演团体的训练和演出,组织本市的各种文艺汇演的竞赛评奖活动;加强文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文艺骨干和各类文艺专门人才。
另一类是城市社会文化管理机构。其一,是城市中的文学艺术联合会,它是城市中文学家、艺术家志愿联合起来的群众性文学艺术团体。它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文学艺术方针、政策;团结本市的文艺工作者、爱好者,积极开展文学艺术活动;举办或协同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本市的各种文学艺术竞赛评奖活动。其二,是社会民间文化组织。它是由城市的文学、艺术爱好者志愿组织起来的民间文化组织。如城市美术协会,音乐协会、舞蹈协会、曲艺协会、戏剧协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