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失调理论的概述

认知失调理论是费斯汀格在1957年的《认知失调论》一书中提出,认知失调论的基本要义为,当个体面对新情境,必需表示自身的态度时,个体在心理上将出现新认知(新的理解)与旧认知(旧的信念)相互冲突的状况,为了消除此种因为不一致而带来紧张的不适感,个体在心理上倾向于采用两种方式进行自我调适,其一为对于新认知予以否认;另一为寻求更多新认知的讯息,提升新认知的可信度,借以彻底取代旧认知,从而获得心理平衡。该理论在性质上为解释个体内在动机的主要理论,故而被广泛用以解释个体态度改变的重要依据,认知失调论是动力心理学的一种新的观点。
认知失调是由费斯汀格提出的,是指一个人的态度和行为等的认知成分相互矛盾,从一个认知推断出另一个对立的认知时而产生的不舒适感、不愉快的情绪。认知失调理论认为:一般情况下,个体的态度与行为是相协调的,因此不需要改态度与行为。假如两者出现了不一致,如做了与态度相违背的事,或没做想做的事,这时就产生了认知失调。认知失调会产生一种心理紧张,个体会力图解除这种紧张,以重新恢复平衡。 为了正确理解失调论的含义,我们必须注意下面两点:首先是有关“认知”的概念。在费斯汀格的原意中,认知在很大程度上被定义为认知结构中的“要素”,一个要素即一个认知。它们是一个人意识到的一切。它们可以是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自己的心理状态、人格特征的认识,也可以是对外部客观事物的认识。
总之,它可以是事实、信仰、见解或别的一切事物。若某种事实尽管存在,但个体并没有意识到,那就不能成为一个人的认知。任何两种认知或者是一致的,或者是不一致的,或者是不相关的。只有在两者既相关,又不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导致失调。第二个注意之点在于“由前面可以推出”的确切含义。在个体的认知结构中,要素之间的一致或不一致完全是由个体的心理意义决定的。换句话说,认知的一致与否并不决定于是否符合客观逻辑,而决定于个体的心理逻辑。就一个个体来说,如果由一个认知可以推出另一个对立的认知,那么两个认知就是不协调的。实际上,这两个认知在逻辑上并非一定不一致,只是因为个体依照自己的心理逻辑才体验到了两种认知的差异,从而产生了失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