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回答
为进一步标准淘特渠道市场产品次序,保障消费者购买体会,让淘特有限的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商家运营的需求,渠道将对不同主营职业、层级的商家设置不同的可发布产品数量上限,创立更为良性的店肆运营环境。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淘特店肆。
第二条 【主营职业选择】商家入驻时须选定主营职业,并在该职业所属类目下发品,不得跨主营职业运营。
第三条 【产品发布数量约束】渠道依据所属主营职业的现状以及商家运营才能对产品发布数量设置上限,即在线产品数量到达阈值时店肆将无法再上架产品;对运营才能明显提高的商家,淘特将放宽发品数量约束(例如:由L0-L3层级跃迁至 L4层级的消费电子职业商家,发品数量上限从1000放宽至2000)相关指标阐明:(1)淘特主营职业划分是指店肆入驻时所选择的主营职业(2)淘特店肆分层是依照商家运营才能维度将店肆分为:L0-L6七个层级,商家可在商家工作台-生意顾问查看(3)产品发布数量是指店肆在线出售中的产品数量(草稿、库房中的宝物不计算在产品发布数量中)违规处理办法:淘特商家入驻及产品发布未按淘特发布的《淘特市场办理标准》《淘特店肆主营职业及产品发布标准》等相关规定,渠道将依据相应规则对商家采用对应办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下架产品、删去产品、约束营销活动,并视严重程度采纳保证金罚没、监管店肆一项或多项办法。
作者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