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方法专利化的必要性
1、经济利益的刺激
专利的排他性和独占性决定了它能保护专利产品不受他人侵犯,并且可以通过转.让专利的使用权来获取收益。同时,在专利法的保护之下,任何使用专利的相对人都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用,专利权人在短期内,在其商业方法发明所涉及的领域内完全排除其他竞争者的进入,从而独占市场。在这种情况之下,对商业方法进行专利保护成为现实需要。传统的商业方法因为受到地域的局限,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随着商业方法同电子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相结合,商业方法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甚至超越的国界,毫不夸张的说,谁先掌握了专利权,谁就掌握了全球商业经济的先机,便可坐享许可费,正是巨大的经济利益促使各国争相对商业方法进行专利保护。
2、国家利益的要求
一个国家选择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与该国的国情和时代发展密切相关的,“在20世纪初,美国作为全球经济的领军,秉持着保护公众利益和反垄断思想,将商业方法排除在专利范围之外。"到了20世纪80年代,随着欧洲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崛起,使得美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大大降低,与此相对的是,美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其在知识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取得了高额的利润。高新技术产业所依赖的商业方法如果要实现其利益的独占,就势必要取得专利权,因此,随着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美国出于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要求,逐步放宽了对专利的审查标准。我国如果没有相应的保护措施,那么我国企业在殴美日等国家和地区,会受到商业方法专利的限制,而其他国家企业在我国则对此不必担心,这种不平等地位会使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出于劣势。面对这样的国际形势,必然要求我国积极推动商业方法专利化的进程,从而在未来快速发展的信息产业中占得先机,掌握主控权。
我国已经加入了WTO,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必不可少的,而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程度之高使其尤其需要得到重视。对处于国际化浪潮中的国内产业来说,知识产权与国际接轨,给予商业方法以专利保护,可以及早的促使其从一般竞争转向创造性竞争,增强创新意识,提高自身竞争力来面对国际竞争,不但有利于我国国内产业的发展,更可以使国内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一个有利的地位。
3、保护企业利益的优选途径
长久以来,企业在对商业方法的保护上采用了多种手段,最初寻求版权法的保护,但商业方法的特性使得其在版权法的保护下显得并不适宜。与传统的文字作品不同,商业方法是解决具体的技术问题的方法,并且获得某种技术效果和实现一定功能的工具,商业方法的目的在于推广商业经营模式,而非满足人们的某种精神享受和需求,这使得商业方法的功能性更加突出。从这个方面来看,使用版权法对商业方法的保护范围显得过于狭窄。与版权法相比,专利法保护商业方法优势则更加显著,主要体现在:,第一,专利法可以保护商业方法的核心技术构思和逻辑:第二,专利法强调功能性的保护,它可以极大的满足权利人排他性的权利要求,具有更强的独占性。"因此,相比于版权法,用专利法来保护商业方法显得更加适宜。在商业方法获得专利保护之前,很多国家将商业方法作为一种商业秘密来进行保护。但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是十分有限的,一旦其他人通过自己的努力也创造出相同的方法,那么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就不能受到保护了。这样的保护方法显然不能适应商业方法的发展,对于商业方法而言,专利保护虽然相比之下较为昂贵,但专利权人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独占权,他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能使用同一商业方法。综上所述,只有对商业方法给予专利保护,才能实现对商业方法真正的保护,满足其发展的要求,虽然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从短时间来看,是对其他竞争者的限制,不利于鼓励竞争,但从长远利益来看,最终是有利于整个电子商务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创新。
4、其他必要性
(1)现代商业方法是电子计算机技术同商业方法相结合的产物,对电子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的更新以及对商业方法的创新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支持,并不比任何一项其他专利技术的开发投入的资源少。因此,对于那些具备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商业方法可以给予专利保护,鼓励创新,有利于惩戒和防范侵权,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2)商业方法可以为公司带来大量的垄断利润。“在网络环境下,无论是传统产业还是新兴产业,企业利润的增长更加依赖于与软件、硬件及网络相结合的商业方法,这使得企业希望商业方法能够获得专利的保护。”
(3)商业方法专利涉及一个企业的财务分析,市场分析、商业发展和规划、证券、保险、银行等多方面内容,这些实际上已经涉及了现代企业运营的所有基本领域,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商业方法对于整个经济运行的重要作用。因此,将商业方法纳入到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