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应急机制建设的重点
根据上述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的目标模式,必须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
通过建立应急联动中心,实现信息资源、预测预警和快速反应力量的共享,形成‘纵向一条线、横向一个面”的组织格局。一旦突发公共事件爆发,应急联动中心便可以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进行决策,统一指挥或调拨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要在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流程、职责和规范;理顺应急联动中心与各个专业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关系,正确处理职业化应急机制与行政管理机制的关系,在预测预警、决策指挥、快速反应方面,要以职业化的应急机构为主,在协调沟通、物质保障、应急后评估和恢复重建方面要以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为主。
(二)加大投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1.灾害危险源分布数据库建设。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应急资源整合起来,建立相关数据库,是实现积极的预防和采取止确的应急措施的基础。应参照国际上通行做法,建设各个主管部门共享的危险源基础资源信息库,提出空间图层制作规划。
2.建设城市共享的应急基础信息库。这一手段可以使各应急机构的应急系统建设能够在标准基本相同的基础上进行,可以提供危机预测分析、预案编制、危机处置辅助决策及灾后恢复计划决策的统一支持。主要有共享的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应急处置资源数据库两类。
3,建设信息共享交换统一公共服务平台。消除“信息孤岛”,要从架构方面统筹,从平台建设入手,通过建设信息共享交换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对现有的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从而为应急指挥系统提供系统安全、信息资源目录、数据和功能获取等服务。
4.各类应急预案的信息化开发。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除总体应急预案外,还有专项应急预案、分应急预案等。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在将纸制预案文字电子化的同时,还应利用当今高新技术,将已经制定的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信息化专项研究和开发。
(三)完善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监测是预警、应急的基础工作。要优先加强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瞥系统建设,在软件方面,要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制定综合预警体系建设的技术标准,制定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和信息管理规定;要做好突发事件的统计、评估工作。在硬件方面,在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指挥部、相关委办局之间,应建立起突发事件预测信息网络,并纳人预测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共享共用和有效传递。
(四)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决策机制
常规防范与应急处理为一体,政府官员责任制度与专家委员会咨询制度相结合,是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决策机制的基本原则。要设立政府公共安全防护常规和应急责任体系,明确和规范其相应的职责。逐步建立公共安全评估体系,作为政府在突发公共事件防控常规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突发事件出现时,应急联动中心和最高责任人负责指挥事件的处理,有紧急调配所需各种资源的权力,发布权威性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对于事件处理不力的责任人要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为防止决策中的盲目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应在相关领域中设立专家资源储备库,建立安全防护决策研究专家委员会,赋予其参与政府决策的法律地位。